第(1/3)页 比伯团队的回复比预想中快得多。 白时温到家的时候,空调刚吹上,西瓜刚切开,第一块还没塞进嘴里,手机就响了。 郑在俊。 “回来一趟。” “我刚到家。” “对方回邮件了。” 白时温看了一眼手里的西瓜。 牙签还插在上面,切面的汁水正在往下淌。 他把西瓜放回塑料盒里,盖上盖子,塞进冰箱。 出门。 白恩雅也刚到家。 鞋刚脱了一只,听到白时温在电话里喊她出来。 “又去哪?” “郑在俊那。” “我刚回来!” “我也刚回来。” 白恩雅看了一眼自己光着的左脚和穿着鞋的右脚。 把袜子和鞋重新穿上了。 …… 401的门没锁,推开就进。 郑在俊坐在调音台前,电脑屏幕上开着一封邮件,旁边是他自己用Papago翻译过来的韩文文档。 “看看吧。” 白时温和白恩雅一左一右凑到屏幕前。 邮件不长。 Scooter Braun的助理写的,措辞很商务,翻译过来去掉那些客套的前缀和后缀,核心条款两条: 一、以三万美金的价格买断伴奏使用权。 二、词曲版权分成比例:白时温60%,Justin Bieber方40%。 白恩雅看到第二条的时候,眉头拧了一下。 “等等……40%?” 她转头看郑在俊。 “词曲是堂哥写的对吧?从旋律到歌词概念全是堂哥的。比伯只是唱,他为什么要拿走百分之四十的词曲版权?” 这个问题问得很直。 也是白时温想问的。 郑在俊靠在椅背上,两只手交叉在脑后: “因为他是Justin Bieber。” 白恩雅的表情说明这个回答没能让她满意。 “欧美音乐圈有个潜规则。顶级艺人录一首歌,哪怕他从头到尾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改,他的团队也会要求在歌曲的创作名单里挂上他的名字。” “挂名?” “对,联合创作者。挂了名,就有权切走一部分词曲版权。” 第(1/3)页